瑞典女孩皮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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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个瑞典朋友,她的名字很有趣,能轻易让人过耳不忘,她叫长袜子皮皮(Pippi Långstrump)。我猜,也许是因为想要贯彻自己名字的独特性,她总爱穿着一双比脚大一倍的鞋,还一脚穿着棕、黑两色的长袜。

她有个大嘴,用来说出她的想法;她有个像个小土豆的鼻子,用来闻她感兴趣的事物。她有着一头火红色的头发,绑起两根硬梆梆的辫子,瞧上去,算个不修边幅、有些邋遢的女孩。要是能跟她说句心底话,我会说,“希望能跟你一样不在意别人的目光。”



皮皮很好玩,一天到晚想着玩。不像我成天忙着课业,忙完后什么也不想干。她说,“过完圣诞节的假期之后,就应该过复活节的假期,再之后就应该放暑假,然后一直放假到圣诞节,周而复始。”我听了发愣,要是这种好事真的降临的话,真是人生何等美事啊!

任何人不管过的好不好,快乐不快乐,一定要有梦,至少皮皮就是这样。她认为,“附近的糖果工厂与课室之间应该有条管道,按下启动,课室整天都能能下‘糖果雨’,一旁的教师应该替同学剥糖纸。”我支着颐,一时之间对不切实际的构想悠然神往。

皮皮的孩童习性不改,是个有浓厚童真的女孩。她的身世让人难过,当大伙怜悯之情油然而生时,她依旧天真浪漫,不为身边周遭事物所动。她说,她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,就到天堂当天使去了,她的父亲是个船长,在一次出差时船难中失了踪。

“他应该是在某个岛屿上当了国王,有很多黑人在服侍他。有一天,他造了大船回来接我,我就能当上名副其实的公主。只是想想就能开心的入眠……”没有人不对皮皮的开朗感到钦佩不已。

如果有什么是我没有,却又迫切想要从皮皮身上得到的,我会说是过人的冒险精神。她勇敢、不拘小节,所以戏弄小偷、警察不费一点吹灰之力。要是换作是我,我可不敢想像如何把他们耍得一楞一楞的,谁会在虎嘴上拔毛呢?

在瑞典,皮皮是一名家喻户晓的人物,所有人都喜欢她。我可以说,无论你身在何处,走到哪儿都是皮皮的身影。不管是书局、商场、游客讯息中心,皮皮都会微笑跟你打声招呼。

皮皮,是女作家林格伦(Astridlindgren)笔下一系列童话故事的主角。在最初的时候,林格伦想给患病的女儿说些有趣的故事,于是开始建构皮皮的背景、个性、经历,却无心插柳,出版了这本读物,还取得了非常重大的成功。

《皮皮》是瑞典史上最成功的童话小说,创下了惊人的销售量,并被翻译成多种语文,风靡全世界。我循着儿时阅读的记忆,总算来到皮皮的祖国,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溜达的时候,买了不少相关的纪念品作为留念。

皮皮很皮,但是她教会我回到原点,作最纯粹想做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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